婚前同居一定不能犯的三大錯誤

  婚前同居即男女雙方在結婚前以夫妻名義公開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種兩性關係,雙方是以可能的結婚為目標,類似“試婚”概念。同居的利與弊相信大家都知道,但今天小編還是要與大家嘮嗑一下婚前同居,女人一定不能犯的三大錯誤:

  (婚前同居一定不能犯的三大錯誤)

  第一,冒險跟情史混亂男人同居。

  現在的男青年跟初戀女友結婚的很少,大多需要經過幾次戀愛過程,跟一個或多個前女友同居過是正常現象。這類男人視同居為兒戲,通常覺得合適就在一起混,玩膩了就提出分手,對女友缺乏起碼的責任感。由於女性婚前同居往往被視為“輕浮”的表現,如果同居的結局不是結婚而是分手,“被人睡過”的污點會影響新的戀情。因此,戀愛中的女人可以跟男朋友有越軌行為,卻不能輕易做出與其同居的決定。《《心理諮詢師培訓

  杜姑娘兩年前從農村來安徽打工,與農村小伙劉某相愛。兩人談婚論嫁階段雙方父母見面定下了結婚日子,杜姑娘覺得結婚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便答應了劉某的同居要求。但在婚前兩個月時,杜姑娘發現自己懷孕,沒想到告訴男友後他卻突然提出分手,之後便消失得無影無踪。杜姑娘帶著身孕從安徽找到男友老家時,劉某及其父母已經不知去向。但杜姑娘卻堅持獨自住在斷水斷電的劉家,每天靠饅頭伴鹹菜度日,連件禦寒的衣服都沒有。沒想到劉家為了趕走杜姑娘,竟半夜三更“裝鬼”嚇唬她。

  第二,輕信承諾先要孩子後結婚。

  單身女性跟男友婚前同居應以結婚為目的,在同居生活中彼此加深了解,相互有個適應,為婚後生活做個緩衝無可厚非。但生兒育女是大事,婚前同居女性應以避孕為前提,不能輕易去做未婚媽媽。當發生意外懷孕時,也不要輕信男朋友的口頭承諾,除非同意馬上結婚,否則應立即把孩子做掉,防止懷孕後期被甩獨自承擔後果,影響以後的戀愛和婚姻生活。

  去年初,在深圳打工的王某認識了史某,兩人交往一個月後開始同居。去年3月份王某懷孕後,史某承諾生下孩子就結婚。今年元旦前幾天晚飯後,王某準備下樓散步時,史某吩咐她回來後燒水洗澡,準備次日去醫院待產。可王某回來後卻發現史某已帶著衣物和銀行卡走了,連電話也關了機,雖然預產期即將來臨,卻王某沒有做母親的喜悅。以後兩天,王某獨自躺在床上苦等男友回來,直到出現分娩症狀,才因身無分文報警求助。

  第三,性事盲從不避孕反复人流。

  人工流產是目前終止妊娠的最好方法,但流產會對宮頸和子宮內膜造成損傷,容易出現術後月經不調,不孕等後遺症,如果手術出現意外,還會危及生命安全。反复人流的害處更多,盆腔炎,習慣性流產、早產和宮外孕等都有可能發生。因此,同居女性不能盲目遷就男友喜好,在避孕問題上要有自己的主見,選擇可靠避孕方式,對懷孕嚴防死守,避免危害身體健康。

  國家計生委發布的一組數據顯示:我國每年人工流產約1300萬例,加上藥流和在私人診所做的人流總計達2300萬人次,位居世界第一位,其中,25歲以下女性超過了半數,成為女性健康的重要殺手。有一位女性網友發帖說,她受夠了反復為男友流產,盼望他能縮短試婚期娶她,卻不知道男友會給她一個怎樣的未來。讓人驚訝的是每次流產後,她都會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想得最多的是對扼殺生命的懺悔,最擔心的是老天會責怪她作孽,卻從沒想過對自己身體會造成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