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性:不排斥婚前性行為

  導語:我們身邊不乏這樣的女性就是很多大齡剩女,到了結婚生育年齡卻還是孤身一人。他們的性生活是如何解決的呢?一起進入文章去看看都市女白領的每個日日夜夜。

單身女性:不排斥婚前性行為1
  洛茲女32歲商業策劃離異未育

  我去年五月份離的婚,事實上,在離婚前一年,我就和前夫分床而居了。有時候他有性的需要,我也是應付,因為我們還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但那種性對我來說沒有任何快樂。

  離婚後,也有男士向我進行“性”的暗示或明示,但我有自己的原則。一天,一個以前追過我的男同事對我說,他從未忘記我,我接受了他的親吻,但守住了最後的防線。我知道我需要性,但我不能和他這樣,一是對他沒有那種強烈的感覺,二是他妻子也在我們單位,我不能沒臉見她。

  最近我談了個朋友,也是離異的,我們彼此相互吸引。認識兩個月後,他一次打電話讓我到他家幫他照顧生病的孩子,那天我留宿在他家。一整天的忙碌和相互關照讓我們有了患難見真情的感覺,晚上我們很自然地在一起了。雖然不知道我們最終會不會走到一起,但我們兩情相悅。

  離異的單身男女不容易,在性上,我一直堅持生理慾望忠誠於情感和道德的原則。

  安文女29歲公司職員未婚(有固定男友)

  我和男友談了兩年戀愛了,住在一起已經一年。現在人們對“性”的看法真的有了改變,特別是年輕人,能夠平靜地看待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就是——順其自然。

  兩個人相愛,情到濃處的肉體親密是很自然的事情,愛一個人,很自然地就想和她(他)靠近,我覺得只要是兩情相悅,性是很美好的事情。

  我不排斥婚前性行為,但絕不贊成濫性,所謂的那些“一夜情”、“性夥伴”之類的,我很反感。雖然說兩個人有了性行為也不一定會最終走到一起,但起碼開始的時候是把走到一起作為目標,並為之努力的,單純為了生理需要或者出於寂寞,這樣的性行為很不道德,也很不負責任,對自己和對方都不負責任。

  我和男友現在相處得很好,性生活上也很和諧。我們就像平常夫妻一樣生活,但又沒有婚姻中所面對的瑣事,我們都認定對方就是這輩子想要依靠的伴侶,結婚也是遲早的事,也許是等我們都再成熟一些吧,畢竟戀愛和婚姻還不一樣。但在和男友相愛的時候,我是絕對不會和其他男人有性關係的,我很排斥這種做法,感情應該是忠誠的,身體也是。

  路名男32歲銷售經理未婚(無固定女友)

  首先聲明,我不是浪子——雖然我現在沒有固定的女友。

  也許是受父母的影響,我對婚姻有種懼怕感。小時候,父母經常在我面前吵架,雖然他們沒有離婚,但一直到現在也是把爭吵當飯吃。我談過很多女朋友,但沒有一個能讓我對婚姻充滿憧憬。

  第一個和我發生性關係的是我的第三個女友,那時,是我​​24歲的生日。可是坦白說,現在我對那個女孩子並沒有太深的印象了,記得那個日子,也許是因為在自己生命中,那也算是個有紀念意義的日子吧。

  我不是沒有認真對待感情,但不知為什麼,談過好幾個女友,都無法讓我有結婚的想法,她們也沒等到我有這種想法就離開了,有時候是我說分手,有時候是她們。我覺得分手是兩個人的事,不能說究竟是誰對誰錯,沒有緣分而已。

  對於兩個人之間的關係,我覺得大家都是成年人,發生關係誰也沒有強迫誰,都是自願的,而且也都從中得到了快樂。尤其是現在,女人都不再像以前那麼被動,她們也知道怎樣才能使自己快樂,男人不再單純地只是索取者。這樣的話,在性的問題上,男女雙方是平等的,只要沒有強迫沒有傷害,那“性”的問題就沒那麼嚴重。

  我不會因為生理需要去隨便找個女人,聲色場所我還沒去過,我想我不會去那種地方,那樣的性很無聊。我覺得性還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哪怕這種感情不是愛情。和曾經的女友發生關係,我們雙方都是很自然的,我尊重她們,同時我也付出了真情,大家走不到一塊,無法走進婚姻,也許是緣分還不夠吧。

  纓子女31歲廣告公司主任未婚(無固定男友)

  我不想結婚,說得嚴重些,我就是個獨身主義者,至少現在和短期幾年內我不會改變這個想法。我覺得結婚很沒意思,看看身邊結了婚的朋友們,有幾個過得真正挺幸福的?都是剛結婚一兩年甜甜蜜蜜,慢慢就完了,日子一天天重複,兩個人都跟戀愛時變了個人一樣,活的一點也不精彩。

  我的男朋友有一大幫,他們也知道我不會和他們結婚,但他們仍然和我交朋友。當然,我和他們也有性接觸。

  我覺得這沒什麼,大家都是成年人,又是你情我願。本來做愛也是愛的一種表現,兩個有好感的男女在一起,有性行為的發生無可厚非。我沒有固定的男友,所以,和我有性關係的男友也不確定,我覺得只要是我能和他談起感情的男人,都有可能發生性關係。有時候心情不好需要安慰或者陪伴的時候,而身邊正好有合適的人選,親密接觸就自然而然地發生了,我覺得這合情合理。

  我曾經和已婚的男人有過親密接觸,但那份感情沒有長久,我不想破壞別人的家庭,畢竟這種遊戲不好玩。我和年齡差不多的男人在一起,大家沒有什麼負擔和責任,開心就在一起,不開心就分開,沒那麼麻煩。只是開始在一起的時候,我會把我的觀點講給他聽,他能接受就和我在一起,不能接受走開就是了。

  我也同時和不止一個男人有性關係,我沒答應誰一定要忠於他,我有選擇的權利。也許是我對性的態度有些隨便,可我真的是認為性行為並不是那麼神聖,女人不要拿著這個來當什麼籌碼,顯得自己很值錢一樣。自己認為對而且對別人沒有什麼傷害,那去做就是了。